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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学友教育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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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招录教师公告

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教育局招录教师公告 为了选拔优秀毕业生,满足洛阳市市直学校教师需求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录市直学校教师 80名,现公告如下: 一、招录范围和对象 北师大、东北师大、华东师大、南京师大、华中师大、湖南师大、华南师大、陕西师大、西南大学(西南师大),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(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)。 天津师大、浙江师大、河南大学、河南师大、山东师大、吉林师大、辽宁师大、重庆师大、四川师大、洛阳师院10所师范院校,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(优秀三好学生、优秀班干部、优秀毕业生)的国家统招2017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(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)。 二、招录条件 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。 2.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,品德良好,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。 3.截止2017年6月30日,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(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(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洛阳市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年龄不做要求。 4.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,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(学段)及学科报考(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,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(学段)及学科报考,且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)。 5.身体健康,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。 6.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。 7.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 8.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,不得报考。 三、招录专业 中学语文 中学数学 中学英语 中学物理 中学化学 中学生物 中学政治 中学历史 中学地理 中学计算机 中学体育 中学音乐 中学美术等专业。 四、招录程序 1.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务于2017年 2月28日下午3:00—6:00到北京师范大学 学十六楼南侧140多功能厅报名。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(1份),有效身份证、在校期间成绩单、教师资格证(正在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,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)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并如实逐项填写《2017年度洛阳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》(在附件中下载,上附1寸彩照)。 2.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。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,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、经历、特长为主,配合专家提问,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。面试满分100分,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,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。 3.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,考生准备20分钟后,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,试讲满分100分。 4.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,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。 5.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,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,进入考核程序。 6.考核 由考生本人提供身体情况自查表,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鉴定意见,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,且经资格复查,符合招考条件者,即为拟录用人员,签订就业协议书。 7.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,人事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〔2007〕25号)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3〕58号),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务员局《关于印发<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(试行)>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〔2013〕88号)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0年修订试行)>的通知》(豫教资办〔2010〕8号)的规定进行。拟录用人员于资格复查时一并进行体检,具体体检医院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洛阳市教育局指定安排。 8.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本人学历、学位、教师资格等证书(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)递交至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,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,办理录用手续;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,解除就业协议。 9.录用 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,市人事、编制、教育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,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。 五、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,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录用资格。 联系人:胡承勇 电话:13703491439 孟 杰 电话:13937911951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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