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;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 13550 名
2016年特岗专科往届师范生已有教师资格证,且年龄不超过30随都可以考
一、招聘原则
特岗教师招聘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自愿、择优”的原
则。
二、招聘计划
2016 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 13550 名,其中,中央计划特岗
教师 8550 名,地方计划特岗教师 5000 名;初中教师 4909 名,小
学教师 8641 名。具体岗位设置参见《河南省 2016 年农村义务教
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》。
三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:
1、2016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;
2、2016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;
3、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;
4、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
业生;
上述招聘对象均要求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(1986 年 7 月 1 日
后出生) 。
(二)招聘条件:
— 2 — 1、政治素质好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、
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品行端正,遵
纪守法,在校或工作(待业)期间表现良好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
分,为人师表,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;
2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,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
上,应聘体、音、美学科教师的,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
学科一致或相近;
3、身体条件符合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
(2010 年修订试行)》要求,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、生活环境
条件;
4、生源地考生、参加过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 、 “三
支一扶”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、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
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
招聘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网上报名。报名时间为 7 月 16 日—22 日。特岗教师
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。报名网址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
( http://www.haedu.gov.cn/ ) 和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站
(http://tgzp.haedu.cn/)。特岗教师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。凡自
愿参加河南省 2016 年特岗教师招聘的高校毕业生, 需登录上述相
关网站进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,认真阅读招聘办法,按招聘系统
提示进行注册,按照要求格式上传照片,如实、准确填写相关报
— 3 — 名信息,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、对象、条件、报名程序、有
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,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。
(二)报名资格审查。特岗教师招聘实行全程考生资格审查。
在考生报考及 3 年服务期内,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
问题、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等,将取消其特岗教师资格,所
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。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
审,其中,河南省内高校应、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考生所
在或所毕业的学校负责,省外高校应、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
由河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。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本招聘办
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。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招聘系统查
询资格初审结果。资格初审不合格者,不能参加笔试。报名资格
复审在面试时由各设岗县(市)组织进行。
(三)打印准考证。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,于 7 月 27 日
—28 日登陆招聘系统,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,并在笔
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。
(四)笔试。
1、笔试时间为 7 月 30 日上午 9∶00—11∶00。笔试以闭卷
方式进行,主要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课
程与教学论、教育教学技能、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
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、专业知识、专业技能。笔试注重应试者分
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,满分为 150 分。
笔试工作由省、市(及直管县、市)共同组织实施。基本原则是:
— 4 — “全省统一试卷命题、统一试卷印制、统一笔试时间、统一调配
巡视人员” 。各省辖市和直管县(市)负责根据报考人数,合理设
置考点、考场等具体考务工作;负责考场监考人员的组织、考场
纪律;负责判卷和汇总成绩等。
2、公布笔试成绩。各省辖市和直管县(市)判卷结束后,
将本辖区内考生笔试成绩录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。笔试成绩将于
8 月 8 日对社会公布,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。
(五)面试。
1、确定面试人员。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,各设岗县参
加面试的考生,笔试成绩不能低于 90 分,报考体育、音乐、美术
学科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 80 分。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,
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以
设岗县(市)分学段、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 1:1.2 比例依次确定
面试人选。按第一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 1:1.2 比例的,首
先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
剂。若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,由各省辖市和直管县(市)结
合本地实际情况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进行调剂,
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和直管县(市)确定。各地确定的面试
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,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,于 8
月 10 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, 同时通知
考生面试的时间、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。
2、面试资格审查(报名资格复审)。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
— 5 — 面试资格审查,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
信息是否一致、真实,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(市)确定。进入面
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,携带面试通知单(在招聘系
统内下载打印)、身份证、毕业证(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
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
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)和教师资格证(往届毕业生需携带)等
原件参加资格复审,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《河南省农村义务教
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招聘登记表》,样
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, 要求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
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)。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
加面试考核。 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,
取消其面试资格,责任自负。资格复审合格后,各地在面试考生
提交的《招聘登记表》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,并加盖审核单位公
章。
3、组织面试。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 8 月 11 日—14 日。面试
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、教师基本素养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仪表
举止等,满分为 100 分。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(市)或省辖市组
织实施。
4、公布面试成绩。面试结束后,各地负责将面试成绩登记
在《招聘登记表》的面试成绩栏,并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招聘系
统。面试成绩将于 8 月 16 日对社会公布,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
询面试成绩。
— 6 — (六)体检。
1、确定体检人员。按照总成绩(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
和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,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
设岗县(市)分学段、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 1∶1。若体检
后出现缺额的,可依次递补。各地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招
聘系统内进行提交,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,于 8 月 16 日通过河
南省教育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,同时由各设岗县(市)通知考生
体检时间、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。
2、组织体检。各地于 8 月 17 日—21 日前组织体检。体检标
准参照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0 年修订试
行) 》执行。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(市)统一组织,要求体检的医
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(含二乙)资质。
3、公布体检结果。体检结束后,各地负责将体检结果登记
在《招聘登记表》体检结果栏,并将体检结果录入招聘系统。体
检合格人员名单将于 8 月 23 日对社会公布, 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
查询体检结果。
(七)拟定招聘人选。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
聘考核成绩、体检结果,提出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,填写《河
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》(样表请在
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)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,由省教育厅
会同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编办共同审定,审核确
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
— 7 — 向社会公示。
(八)岗前培训。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
教育、新课程理念、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,培训
时间不少于 30 学时。 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
合的方式进行,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,省辖市、设岗县(市)共
同组织实施。
(九)教师资格认定。经岗前培训合格后,由县级教育行政
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,免
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,颁发《教师资格证书》。
(十)签订合同。特岗教师与设岗县(市)人民政府签订《河
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》(具体内容请在
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) ,并由设岗县(市)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
设岗学校,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。
五、特岗教师待遇及优惠政策
1、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,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,
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。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
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。2016 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
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 2.8 万元。 特岗教师的档案、
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2、特岗教师服务期为 3 年。服务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且愿
意留任的特岗教师,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且在有空缺岗位
办理入编,落实工作岗位,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。对重新择业
— 8 — 的特岗教师,设岗县(市)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
和必要的帮助。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,可按规定推荐免
试攻读教育硕士。
3、特岗教师享受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
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中办发
〔2005〕18 号)和人事部等部门《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
村基层从事支教、 支农、 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 〔2006〕
16 号)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。
六、河南省“特岗计划”有关联系方式
政策咨询电话:0371—61172152
监督投诉电话:0371—61172153